关于遴选运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监理机构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2-01 17:11

  根据《山西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试点建设方案》(晋国资大数据函〔2020〕65号)要求,现公开遴选运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运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包括数据采集交换平台、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库、“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系统、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违规监督追责系统、综合监测展示系统等6项应用系统,该系统部署在运城市智慧城市云平台,与省国资在线监管信息平台、市级监管企业及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递交文件内容

  1、单位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企业介绍、案例介绍等;

  2、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工商等相关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自行出具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四、文件递交要求

  1、所有资料用A4纸打印装订并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密封。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

  3、文件递交地点:运城市工信局(国资委)410室

  4、联系人:梁彦峰   0359-6380097

  附件:关于遴选运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监理的公告.docx

  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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